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预制混凝土梁板构件采购标段苍南梁场钢结构工程下称(“本项目”)的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因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预制梁厂建设所需,根据《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预制混凝土梁板构件采购合同》及《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苍南观美镇,占地面积约1**亩,厂区内钢结构主体建筑设有办公及会议中心、混凝土拌合站、构件生产车间等,总建筑面积约*****㎡,最大跨度为**.5米。
2.2 招标范围:包括钢结构制作与加工、焊接、运输、检验、堆放、安装、涂装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合同估算价:约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投标人须知附录 2 中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自****年7月1日以来(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个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若为施工总承包项目(含钢结构工程)业绩的,指钢结构部分合同额≥*****元),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③发包人盖章确认的钢结构部分合同额≥*****元的证明材料(如为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则还须附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6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年 9 月 ** 日上午**:**至****年 9 月 ** 日下午**:**前,将单位介绍信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中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9 月 **日**时**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尚品国际商务楼*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大写: ** *元整)。
6.2 投标人必须在****年 9 月 ** 日下午**:**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号经开区商务广场B幢***室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号****
邮 编:******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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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0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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