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东城新区智能制造创新服务平台-渡客公寓*期(湖边楼)
招标序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4年9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冯炜贺****-*******
拟中标人:************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号:浙****************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区政府会议中心大会堂(含苍松楼)修缮项目 | ************** | 竣(完)工验收日期:****年3月6日。 合同金额:*******元。 |
************ | / | / | ****年8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A级。 |
公示时间:***4年9月**日至***4年9月 **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行政监督部门: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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