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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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勤车租赁 | 采购内容:通勤车租赁 采购数量:4台 主要功能或目标:接送职工通勤车辆 需满足的要求: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营运能力,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所出租的4条线路车辆的产权归承租方所有。 3、企业须持有车辆租赁资质的企业,参加招标所提供的4台车辆为Ⅳ4以上标准(含国四)。中标后固定使用的通勤车辆,不得擅自更换。其中,28座客车以上(含28座)车辆2台,14座客车以上车辆2台、提供相应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详见招标文件 | **.****** | ****年**月 |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3.不适合首付制; 4.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5.承诺“本项目非‘先建后采’项目” 6.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牡丹江市第*殡仪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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